公司下发《禁酒的若干规定》补充规定
发布日期:
2011-03-24
来源:
点击数:
日前,为切实将“禁酒令”落到实处,公司下发芜港储党纪[2011]1号“《禁酒的若干规定》的补充规定”,对公司员工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公差、请假期间等特殊情况禁酒要求进行了补充规定。
“补充规定”重申对下列三种情况人员中餐一律禁止饮酒:
一是国家法定节假日(含各类节假日、年休假、双休日)期间,通知下午有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;二是公差期间的所有出差人员;三是子(分)公司“四班三运转”或三班两运转等班组,19点之前交接上班的所有员工。但工作中事先请假经批准下午不工作及国家法定节假日(含各类节假日、年休假、双休日)休息的人员除外。
“补充规定”强调,对违反“规定”的各级管理人员,一经查实,将给予其易岗易薪的撤职处分。
行业新闻
公司要闻
基层动态